2)第七十七章 血蜘蛛一般的伤势_天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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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人可以去面壁了¨.”

  原来公输钉胸口的皮肤赫然都变得半透明了,偏偏血管却是浮凸了出来,深红色的看起来十分凄厉!仿佛整个胸口上面以心脏为核心・趴伏上去了一只十分凶残狰狞的长脚血蜘蛛似的!蜿蜒凸出体表的血红色脉管,一直从脖子处蔓延到了下阴!

  此时这情况对于普通人来说,当真是见所未见・闻所未闻。但林封谨却是有一个得天独厚的优势,那就是吸收掉了应东流,狗王・还有那头霸下的许多残缺记忆碎片,他的见闻之广博实在非常人所能及,立即就想起了一些东西,与眼前的情况相互印证,顿时一切都水落石出了。

  原来,的的确确是有东西在追杀着公输钉!

  不过,这东西既不在天上・也不在地下,既不是鬼魅・也不是妖魔¨一它却是已经潜伏入了公输钉的体内,这玩意儿的名字在古书上也有十分清晰的记载,乃是《素问》当中记载的九虫(伏虫、回虫、白虫、肉虫、肺虫、胃虫、鬲虫、赤虫、蜣虫)之首的伏虫!

  这种虫子一旦进入到人的体内以后,便会释放出大量的火毒令人“血脉若焚”,并且体内的三液(汗液,尿液,泪液枯焦,释放火毒过后,它便竭力的想要钩挂住血管壁,潜伏在血脉当中开始准备繁殖蚕卵。

  不过这伏虫却是十分笨拙,若是人的血脉一直流动得比较迅速的话,它就仿佛是在湍急河流当中的小舟,很难靠岸上去,没有办法固定在血管壁上,自然就没有办法繁殖来危害人体。

 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惨剧的发生,所以!中的人就必须立即奔跑,令心跳加速,进而使得体内的血!液动迅速,进而使这伏虫无法“着陆”。

  这就是为什么公输钉就像是见了鬼一样疯狂奔跑的原因,因为大概他也知道一旦伏虫入体,繁殖起来的恶果,那当真是十分凄惨的,真的还不如一刀抹了脖子好!

  伏虫一旦在血脉当中攀附住了血管壁,成功的开始繁殖,而伏虫还能够分泌麻醉的液体,令人体感觉不到异常,短短两三天内,人的内脏就会被繁殖出来的大量伏虫给占据嚼吃,等到感觉到疼痛,已经是无法救治,古书上说哀号三天三夜而死绝对不是闹着玩的,偏偏人体还要被大量伏虫的毒液麻痹掉,连自杀都不可能!

  古书记载,有一个小孩子感染了伏虫,虽然当时尚未感觉到疼痛彻底病发,却是在奔跑的时候跌了一跤,将脑袋都摔掉了,原来那伏虫的母体乃是寄生在了脖子的血管处,这个地方为祸最烈,看他的脖腔的断裂处,便密密麻麻的几乎都被伏虫蛀空!

  “算你运气一.”林封谨咕哝了一句道。

  话说这公输钉也真的是运气不错,在这个鬼地方感染了伏虫以后,本来就差不多等于闭上眼睛等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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