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一百九十七章 借钱借成了诈骗!_开局就较真,对面被我吓到报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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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我已经准备算了,就当肉包子打狗了,还钱买个教训。”

  “还好我借他的钱不多,才几十块。”

  “……”

  同学群里。

  众人接着讨论,状态非常消极。

  亲眼目睹了此次要钱之难……

  他们的心气,也都被消磨的差不多了。

  马明见状。

  连忙发言道:“大家先不要着急,我在想,大家可以联合起来,一起起诉孟磊。”

  消息刚发出。

  一瞬间弹出了十几条消息。

  “起诉?起诉有个屁用!你不是也起诉了?钱要到了?”

  “我算看出来了,这世道,就是老实人吃亏,守规矩的人受欺负,不守规矩的人吃香的喝辣的!”

  “你的十八块钱都要不回来,我们的钱更多,根本不可能要的回来!”

  “孟磊已经铁了心不还钱,他转移财产,肯定不是因为你的十八块钱,而是担心我们一起找他要钱!”

  “……”

  好几个同学的语气都有些冲。

  在群里直接说起了脏话,爆出粗口。

  他们都看的很透彻。

  孟磊之所以转移财产……

  摆明了是怕他们继续要钱。

  十八块不多,可所有同学加起来,足足有几万块钱!

  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。

  “我说的不是起诉他还钱,而是起诉他诈骗罪。”

  马明看着同学们愤怒的发言,连忙说道:“我找高人问过了,他在判决之后转移财产,对抗判决,导致判决无法施行,明显触犯了刑法的拒执罪。”

  “还有他的借钱行为,我们完全可以提起刑事自诉,附带民事诉讼……”

  他将秦牧和他讲解的内容,一股脑发在了群里。

  拒执罪这个罪名……

  属于公诉罪名,大概率公诉机关会对其发起诉讼。

  当然。

  秦牧还叮嘱了,若是公诉机关认为金额不大,未曾起诉……

  他可以用受害者的身份,向法院发起拒执罪的诉讼。

  坚决要求依法定罪。

  另外。

  诈骗罪本来也是公诉罪名。

  但对于某些特殊案件,是允许公民发起刑事自诉的。

  而他们所遇到的这个事件……

  孟磊在借钱和诈骗之间不断游走擦边,说是犯罪又似乎没有犯罪。

  便在这类案件的范畴。

  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,来确定对方是否构成诈骗罪。

  “真的假的?”

  “诈骗罪?告他?让他坐牢?”

  “卧槽!你找的这个高人靠不靠谱,别是信口胡诹的!”

  “如果真的能把这孙子送进去,我的钱不要了,一分钱都不要了!”

  “……”

  而同学群里。

  看完了起诉方法的同学们,瞬间沸腾了。

  一改之前的颓态。

  无比激动。

  甚至有人不打算要钱了。

  对他们而言。

  能送孟磊进去,比什么都开心。

  马明看着同学们的反应,不由露出了笑容。

  至于那几个问秦牧是否靠谱的人……

  他没有解释什么。

  只是将秦牧在小破站的账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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